課后延時服務不可盲目引進校外培訓機構
- 發布時間:2022-01-06
- 發布者: 王營(特約評論員)
- 來源: 運運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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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減”政策實施以來,一些學校為豐富課后延時服務的內容,發展學生的興趣和特長,探索并實施了將課外培訓機構引進學校的做法,這在某種程度上為校外培訓機構提供了發展的契機,滿足了學生多樣化發展的需求,也大大減輕校內教師的工作負擔。但也有一些校外培訓機構不具備相應的辦學資質,通過不正當手段進駐學校,教師教學水平差,給學生和家長帶來不同程度的影響和誤導。
針對這些現象,12月21日,在教育部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進行了回應:“中央文件作了明確規定,要依法依規來操作,由教育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去遴選一些有資質的社會培訓機構的專業人士。經過遴選后,可以把這些有品質的機構和專業人士引入到學校來。但不是由學校直接和這些機構去聯系——這是《未成年人保護法》不允許的,要經過教育部門統一遴選若干個,然后提供給學校去自主選擇、去使用,收費要符合相關規定。這樣通過多種途徑來減輕教師的負擔問題。”
呂玉剛的回應,澄清了學校在引進校外培訓機構時的一些誤區和片面做法,堵死了校外培訓機構借機斂財的后路,有利于課后服務工作長期健康有效開展,要落實好這一要求,學校需重點抓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是把引進的校外專業人士納入學校教師隊伍管理。學校要在教育部門遴選的、有資質的校外培訓機構中聘用輔導教師,不得私自聘用。校外專業人士進入學校后,在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中,要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嚴格要求自己,以良好的師德師風影響和教育學生。
二是按照教育規律組織教學和培訓活動。校外專業人士進入學校開展教學培訓活動,要有明確的教育理念,要依據培訓目標,制定明確的教學和輔導計劃,精心備好每節課、上好每節課,讓每一名學生學有所得。以優秀的課堂表現讓學生和家長放心。
三是學校科學考評校外專業教師的工作。學校要根據特長訓練的目標、內容、過程、效果、學生和家長評價等方面的要求,制定科學的考評方案,對校外專業教師定期進行考評,對表現優異的校外教師,給予獎勵;對輔導效果差、誤導學生和家長者,要及時解聘。
四是規范特長培訓收費。校外專業人士的收費標準應由當地教育部門根據相關規定制定,收費標準應明顯低于學生參與校外培訓機構的費用,保持公益性。嚴禁校外培訓機構和學校巧立名目,隨意制定和提高收費標準。